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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政府纵容无证企业夺货抢摊无据收费百万元

2014-12-30 16:41| 发布者: 玩慈利网| 查看: 2532| 评论: 7|原作者: 佚名|来自: 互联网

摘要:   2014年对于慈利县来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慈利县在互联网出尽风头,计有慈利皇家1号歌厅警察被佩枪自伤事件、慈利县文广新局原局长曾祥昕涉嫌强奸女青年事件,以及慈利原县长李军涉嫌职务犯罪被免职调查事件 ...
  2014年对于慈利县来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慈利县在互联网出尽风头,计有慈利皇家1号歌厅警察被佩枪自伤事件、慈利县文广新局原局长曾祥昕涉嫌强奸女青年事件,以及慈利原县长李军涉嫌职务犯罪被免职调查事件。这一系列丑闻的背后,也许只是冰山一角,但已足以反映出慈利目前的乱象。而持续近一年的慈利城西市场无据收费而引起的各类事件,将慈利乱象再次暴露在世人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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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荷花路菜场)
  慈利城西市场事件回顾

  2013年底,慈利荷花路市场将2014年摊位费从2760元陡涨至6000元,引起了广大摊主的强烈不满和质疑,纷纷要求其提供合理合法的涨价依据,遭拒。2014年11月8日,慈利城西市场纠集数十人,暴力砸毁摊主摊位,并多次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抢夺摊主货物,未果。晚八点,摊主已经收摊返家,城西市场再次出动数十人,在没有摊主在场的情况下,非法将摊主二万余元的货物悉数抢(盗)走。接到众多摊主反映慈利荷花路市场乱象的情况后,慈利县委书记邱初开、第一副县长高靖生指派李新龙副县长(后文称李县长)专职负责处理此问题。

  2014年11月13日上午,李县长会同县政府办、县法制办、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城管局、县物价局、零阳镇人民政府、西街居委会及城西菜市场管理企业等单位负责人,就城西菜市场摊位收费及管理服务有关问题召开了专题会议,会上责令城西市场在一个月的时间内进行整顿,并要求城西市场制定收费标准及调整收费标准要依法依规进行,特别是要按程序做好公示及听证等工作。

  2014年12月15日早9点,在蛰伏了一个月后,无任何预警,城西市场佘尚林、卓小军等率领数十人再次大举出动,将摊主的临时摊位强行砸毁,趁摊主晚上返家之机,于当日夜强占摊位,并在原摊位处摆放火炉、麻将桌等,几人一组,实行三班倒,24小时强占摊位,持续达8天之久。

  在被强占摊位后,受害摊主于12月19日再次向李县长求助,李县长经过多方协商,给出了问题的解决方案,即:还摊、退货、赔偿、交费,并现场电话要求县经信局工会主席杨金慈于次日遵照执行,杨金慈当场表态同意此方案,并承诺一定办妥。

  12月20日,休业近一周的摊主再次来到荷花路,准备接受摊位,下午4点,城西市场用一辆板车,将一个月前盗走的货物从其办公室拉出,拉离市场区并堆放到垃圾堆,要摊主去到垃圾堆处签收。摊主认为未归还摊位,无处摆放验货而拒绝签收。城西市场数十员工便大肆辱骂威胁摊主,受托解决问题的经信局杨金慈现场不言。

  下午5点,经信局党组书记孙思忠来到现场,查看了垃圾堆边的被盗货物,经过一个多月时间,大部分已经变质发霉,大蒜已经长出几寸长的新芽。后邀请摊主赴经信局协商,当日协商未果。被盗货物也一直堆放在垃圾堆,最后不知去向。

  本次事件,源于城西市场方无据上涨摊位费,被质疑后恼羞成怒,不仅不听证,不公示,还公然采用暴力手段,强砸摊主摊位,强抢货物。更是发展到在晚上公然聚众盗窃,城西市场相关人员已严重涉嫌抢夺罪、盗窃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损失惨重的摊主一直在等待政府的处理意见,但是政府部门的处理承诺相继落空。在现代法制社会,摊主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竟然沦落到摊位被夺、货物被毁的境地。城西市场的上级主管部门经信局推脱责任、纵容包庇、助纣为虐,已经彻底沦为不法分子的保护伞和帮凶。城西市场频繁出现的抢劫、偷盗、打砸菜贩摊位的恶性暴力事件,已经给慈利市场秩序、社会治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而政府部门的不作为,办事拖拉,二个月时间无书面回复,更是助长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甚至某些政府工作人员,公然为城西市场的不法行径张目。如还不强力整顿,长此以往,慈利将陷入万劫不复的法制深渊。

  改制集体企业,无执照收费5年无人管

  荷花路菜市场原来是一条道路,早在2000年左右,为了方便慈利火车站及周边一些小区居民的生产生活需要,荷花路就有摊主零星在荷花路上摆路边摊,当时由城管部门进行统一管理。

  据了解,慈利城西市场由三家破产集体企业构成,有经营自己的物业和门面,但其并不拥有荷花路菜市场的所有权和经营权。2008年慈利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将荷花路改建成临时菜市场,为了方便管理,慈利县政府将荷花路菜市场一分为二,出于就近原则,将市场北段交由慈利城西市场进行管理,共计100多个摊位(获得了管理权),将南段交由采购组管理,共计60多个摊位。

  荷花路市场的摊位,其本质上是路边摊,是为了方便群众临时改建的,本身具有很强的公益性。所有摊位的建设,如砖、架子、布、卫生费用等均由摊主自行负担,天晴下雨就一把遮阳伞遮挡。2009年,慈利城管正式将荷花路市场北段管理权移交给城西市场。城西市场开始收费,年摊位费约1000元。次年(2010年),考虑到荷花路市场摊位受天气影响太大的现状,有关方面给整条荷花路市场(即北段的城西市场部分和南段的采购组部分)加上了顶棚。由于顶棚开销,荷花路市场当年摊位费即从1000元左右涨至2760元,南北段摊位费大体保持一致,这样一直持续到2013年末。

  根据网上披露的材料,2013年城西市场管理层发生多次人事变动,最终在慈利县经信局组织的换届选举中,佘尚林正式当选为城西市场总经理兼工会主席。当年底,慈利城西市场在给辖区摊主出示的收费通知中就明确规定,2014年所有摊位年费将上涨至6000元,而同一市场的南段摊位费为3200元。这种“一街两制”的作法,当即引发了北段众摊主的强烈不满,他们纷纷要求城西市场出示合理的涨价依据。

  时间到了2014年,因为城西市场的不合理涨价和收费,使得城西市场管理方与摊主方多次协商末果,彼此间一直僵持不下。后来城西市场卓小军私下提供的涨价依据是:城西市场目前有数百名员工需要养活,而南段采购组员工只有寥寥数人,所以平摊下来,其所辖荷花路市场北段摊位费要比南段高,涨价也是合理的。

  然而,据笔者走访调查,城西市场现有一百多名职工(包括离退休的),名下也有众多的铺面和物业,城西市场作为企业,既不从事生产,也不提供服务。据知情人透露,城西市场一个抄电表(城西市场自己的物业)的员工,每月仅工作二天,却能领一个月的足额工资。城西市场收入来源主要依靠政府补助、市场门面租金和荷花路市场北段摊位费。

  据荷花路众摊主反映,平时鲜见城西市场员工,这些员工,几乎不上班,主业就是打麻将和买码(六合彩)。只要收摊位费遇到问题,总经理佘尚林一声令下,这群人便迅速组织起来,借着人多势众,一拥而上,叫砸摊便砸摊,叫抢货便抢货,叫打人便打人,气势汹汹,目无国法。比如,2014年国庆后没几天,城西市场便通过此种手段,强行收取了摊主方某的摊位费。

  据政府相关会议纪要显示,城西市场自2009年接手荷花路市场并收费以来,一直没有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无执照收费达5年之久!我们不禁要问,在现代法制社会,是谁给了他们无执照收费的权力?一个没有营业执照收费的主体,又是如何躲过政府有关部门每年的例行检查的呢?

  在11.8荷花路市场盗窃事件发生后,城西市场退休员工王恩珍,居然带人逐户威胁荷花路市场摊主,叫其他摊主不得帮助声援被抢摊主,否则“到时受伤后果自负”。他们有着奇怪的“法不责众”心理,擅长有组织地共同行动。只要每月没有按时拿到钱,他们就会聚众到政府撒泼闹事,要政府出面解决,出钱补贴,政府如果不解决,他们就放肆涨价,压迫摊主,已经引起广大摊主的强烈愤慨,已然成为荷花路市场上的一大公害。

  执法者不依法,避重就轻的公安局

  在货物被抢的次日(11月9日),摊主出摊时发现价值2万余元的货物被盗,即到辖区观音桥派出所报案,在了解相关案情并做了相应笔录后,观音桥派出所民警将11.8荷花路市场盗窃事件立案为“行政案件”。

  根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关于确定我省办理八种财产犯罪案件数额认定标准的意见》的通知(湘高发(2012)3号文件),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财物“数额较大”的起点为五千元)、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起点为一千元)、刑法第二百六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起点为二千元,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起点为二万元)。城西市场晚上聚众盗窃摊主价值2万余元的财物,理应立案为“刑事案件”。

  摊主当时就对案件定性提出了质疑,本来是一起刑事案件,为何会以行政案件立案,办案民警解释说,无法确认被盗货物的真实价值(摊主当时报案就称被盗货物价值二万多元),不能摊主说价值多少就值多少。还有就是城西市场对警方声称,他们是代表经信局偷窃摊主货物,经信局是政府机关单位,所以该案属于行政纠纷。不知道立案警察是否有避重就轻之嫌?

  而办案民警本身就与城西市场管理方熟识,在立案手续完成后不到一分钟,派出所民警即告诉摊主,此案已破,警方已经掌握盗货者信息及货物存放地点。但是时至今日,被盗货物也依然没有返还,相关盗货者也从未受到任何惩处。

  观音桥派出所在处理荷花路市场冲突上态度暧昧,当冲突暴发时,城西市场聚众砸摊抢货,打砸抢人员已经涉嫌“抢夺罪”,派出所却并没有明确的举措予以制止;城西市场晚上聚众盗窃,侵犯公民合法财产,已涉嫌“盗窃罪”;在接获报案后,派出所在掌握盗窃者信息的情况下,并没有对其采取行动,反而将一起“刑事案件”定调为“行政案件”;一个多月后,城西市场故意将摊主货物拉到垃圾堆,未经摊主点验签收,致使货物灭失,已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派出所又是无动于衷。在整个事件中,观音桥派出所涉嫌包庇和严重不作为。

  利益纠缠不清,两面三刀的经信局

  城西市场发展到公然聚众侵犯摊主合法财产的地步,这除了其不懂法,胆大妄为之外,与慈利县经信局的默认纵容不无关系。笔者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看到过多篇关于反映慈利城西市场乱象的帖子,有反映乱收费的,有反映现任总经理佘尚林贪污腐败的,这些帖子均由经信局回复。在《慈利城西市场要“打劫” 商户怎么办?》一帖中,发帖者质疑城西市场乱涨价,经信局回复为“城西市场是企业,涨价是顺理成章的事,觉得贵可以另租他处”;在《再次揭露慈利县经信局下属单位城西市场代总经理佘上林违法》一帖中,发帖者列出了时间、地点、人物和具体金额,慈利县经信局回复为“帖中所反映的问题与事实基本不符”,并质疑举报目的;在《慈利县城西市场乱收费(图)》一帖中,发帖人曝料城西市场乱收管理费,并提供了照片为证,经信局回复为“城西市场乱收费的问题,不是企业自身的问题,而是便于市场正常有序运行所需”,回复之人并不知道,早在2008年,国家工商总局就会同有关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全国统一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如果经信局本身都对相关政策法规不了解,那又如何能管理好慈利的经济信息工作呢?

  早在城西市场无据涨价引起纠纷之初,摊主们便找过慈利县副县长潘远忠,当着潘远忠的面,经信局工会主席杨金慈信誓旦旦表示,城西市场是企业,摊位费涨价是市场行为,经信局管不了,而事实证明,杨金慈当时说了谎话,经信局不仅管得了城西市场,城西市场的法人代表都是由经信局组织选举产生的。杨金慈可以说是维护城西市场违法行为的急先锋,在李县长办公室,竟然大骂前去反映问题的群众。谎话连篇,素质低下,杨金慈的言行已经严重破坏了国家公职人员在群众中的形象。

  摊主们也曾多次向经信局举报,城西市场公告栏谎称摊位费经由慈利县物价局核准,遭到物价部门的断然否认。但没有收到经信局就此问题的任何反馈。也曾向经信局党组书记孙思忠反映过情况,孙言谈得体,头头是道,但是对于事情的处理,则一直用“拖字诀”来应对,每次见面客客气气,但最后都会是无果而终。

  摊主们无路可走,抱着一丝希望去找经信局局长陈宏明反映情况,但是陈一直行踪不定,很难见到。笔者托一个朋友,预约到了陈宏明。陈讲话开门见山:不是看在某某(指笔者朋友)的面子上,我不会见你们,有什么事情赶紧说。这是何等的官威!在谈话开始之前,精明的陈局长还不忘检查笔者是否在录音,作为一局之长,竟然对人民群众害怕防范到如此地步。

  有群众给慈利县经信局领导如此评价:经信局局长陈宏明,颇有神行太保戴宗风范,来无影去无踪,神龙见首不见尾;党组书记孙思忠,可谓一代宗师张三丰,大辩似忠,腾挪转移,太极打得出神入化;而工会主席杨金慈,则得高俅真传,深谙厚黑之学,脚法功夫了得,踢得一脚好皮球。

  政府管理失灵,地位尴尬的副县长

  根据慈利县政府网公布的资料显示,慈利目前有11位副县长(因李军事件,正县长尚未就职)。李新龙排名第5位,刚调来慈利没多久,受邱初开和高靖生安排,具体处理城西市场“砸摊盗货”的问题。

  2014年11月13日,李县长在县人民政府三会议室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城西菜市场摊位收费及管理服务有关问题。根据会议纪要显示,会议要求各相关单位要本着尊重历史、尊重民意、依法依规的原则,积极稳妥的解决好城西菜市场摊位收费的问题。要求经信局协助城西市场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注意:这说明之前5年时间里,城西市场一直是无照收费,涉嫌违法),制定收费标准及调整收费标准要依法依规进行,特别是要按程序做好公示及听证等工作。要积极稳妥的做好宣传解释工作,防止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此项工作一个月完成。同时要求县公安局要针对城西菜市场发生的违法行为及时出警、严厉打击。

  此次会议后,摊主们获得了一个月的宁静。但在此期间,城西市场并没有按照会议纪要精神,进行涨价听证及公示。一个月后,城西市场再度出击,以更加简单粗暴的方式强占摊主摊位。李县长的相关会议安排并没有得到落实。

  摊主联系到了李县长,李县长通过多方沟通交涉,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即还摊、还货、赔款、交费,李县长也与经信局方面商量妥当。眼看问题就要解决,但次日再次发生变故,经信局拒绝履行承诺,李县长的安排再次落空。

  李县长后来也多次尝试进行沟通调解,但事不遂人愿,经信局当面一套,背后另一套,拖延,甚至是拒绝执行李县长的安排与决定。李县长的安排根本贯彻不下去,在经信局这一环节遇到了极大阻力,经信局俨然成了城西市场的防护之盾,就算是李县长、众摊主合力也根本无力攻破。

  有理有据有节,守法公民的“罪”与“罚”

  在事件发生后,经信局、城西市场等方面,为了混淆视听,竟然散布说摊主行事高调,得理不饶人。他们自己都知道,摊主占理,城西市场理亏。但把摊主的据理力争,说成“行事高调”,未免也太过下作。当城西市场恃强砸摊时,他们不说“行事高调”,当城西市场聚众偷盗货物时,他们不说“行事高调”,当城西市场蛮横强占摊位时,他们不说“行事高调”,当城西市场故意毁坏财物时,他们还是不说“行事高调”。反而面对摊主依法依规的据理力争,他们却说“行事高调”了!他们颠倒黑白的言论,散发出一股令人作呕的恶臭!

  慈利县经信局的有关领导,上不能为国家分忧,下不能为民众解困,遇事裹足不前,互相推诿。纳税人供给的每月几千元俸禄,并不是给耍太极、踢皮球艺人的小费,而是依法办实事,办正事的公务员劳动报酬。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与其拿钱不办事,不如辞官去务农,至少,务农所得,用得舒心,花得安心。

  2014年12月19日,慈利县召开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导政府工作的副县长高靖生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围绕2015年奋斗目标,要依法治县,着力加强法治社会建设;改善民生,大力提升全民幸福指数;取信于民,致力塑造政府良好形象。”

  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见微知著,一个城西市场无据收费,聚众偷盗公民合法财产的问题,政府尚不能有效解决,何谈依法治县,加强法治社会建设?政府做出的承诺不能兑现成为空谈,又何谈取信于民,塑造政府的良好形象?一个勤劳守法的摊主,都不能在法律框架下维护自己的权益,政府又何谈改善民生,大力提升全民幸福指数?

  周谚有之:匹夫无罪,怀壁其罪。今摊主无罪,守法其罪!摊主依法要求城西市场涨价提供合法依据,却致摊位被夺,货物被抢的结局,不禁令人唏嘘感叹。作为懂法守法公民,竟受到如此粗暴对待。慈利县政府有关部门不作为,致使黑恶伸张,正义受损,这在今天的法制社会,是多么的讽刺!守法公民的“罪”,是否就在于“守法”本身?守法公民的“罚”,是否就是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折磨?

  我们强烈要求政府,派出专案组,强力介入此案,在法律框架内,该打击的打击,该规范的规范,还市场一个公平有序的环境,还慈利一个依法守法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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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慈利一霸 2014-12-31 12:20
看来他们才是名副其实的慈利霸王啊。{:1_313:}
引用 大庸药匠 2014-12-31 12:21
居然有这种事,慈利县政府怎么连个部门都指挥不动?
引用 行走江湖不挨刀 2014-12-31 12:24
认真看了全文,如果真如楼主所说,李县长这个父母官还算不错,但经信局作为政府部门推诿责任太不应当了。城西市场的确该管管了,每次去买菜,都听别人讲里面乱得一锅粥。
引用 大庸居士 2015-1-3 13:27
大庸药匠 发表于 2014-12-31 12:21
居然有这种事,慈利县政府怎么连个部门都指挥不动?

{:1_321:}萍静,好久不见,你终于来了,新年快乐哦。
引用 高桥当兵滴 2015-1-3 13:28
慈利就这吊样,我都懒得说了。我会说苗市公交车的,比你这还严重吗?
引用 小曼 2015-1-4 09:01
慈利能不能搞点好新闻出来啊。
引用 爱吃萝卜的青菜 2015-1-8 12:32
恶人自有恶人磨的,他们良心被狗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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