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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县人民政府关于林区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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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慈利县位于湖南省北部、澧水中游,总面积3480平方千米,全县森林覆盖率达66.53%,是湖南省重点林区县之一。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级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县的森林防灭火工作一直保持平衡态势,森林火灾防控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高,森林火灾发生率和受害率呈整体下降的良好趋势。
  但是,每年春节、清明节期间上坟祭祖、农事用火、炼山造林等野外用火现象频繁,森林火险隐患较多,加之异常气候增多,森林防灭火工作形势十分严峻,为进一步加强当前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提高全民森林防火责任和意识,切实加大对火源的管控力度,严防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慈利县人民政府关于林区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
慈政发〔2021〕4号
慈利县人民政府
关于林区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
  为了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林区禁止野外用火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火期: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二、禁火区域:在全县林地及距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
  三、在禁火期内,凡进入野外禁火区域人员要严格遵守以下禁令:
  (一)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烧香烛纸钱;
  (二)严禁吸烟、野炊、明火照明、玩火、烧火取暖;
  (三)严禁烧蜂窝、烧木炭、烧渣草、用火驱兽;
  (四)严禁违规炼山等一切野外生产性用火行为;
  (五)严禁携带使用易燃易爆等引发火源危险物品;
  (六)严禁放飞“孔明灯”。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慈利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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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慈利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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