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微信扫一扫 分享朋友圈

已有 225 人浏览分享

开启左侧

S307慈利朝阳至岩泊渡公路工程项目(一期)征地补偿标准公布

[复制链接]
225 0
image.jpg
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规定,2025年12月18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建设用地批复文件(湘政地〔2025〕1735号)批准关于S307慈利朝阳至岩泊渡公路工程项目(一期)(增减挂钩)征收慈利县零溪镇锣鼓村、朝阳村、四坪村,岩泊渡镇岩市村、和平村、星明岗村集体土地18.8034公顷。现将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项目名称
  S307慈利朝阳至岩泊渡公路工程项目(一期)(增减挂钩)
  二、被征收土地的地类、面积和四至范围
  S307慈利朝阳至岩泊渡公路工程项目(一期)(增减挂钩)征收慈利县零溪镇锣鼓村、朝阳村、四坪村及岩泊渡镇岩市村、和平村、星明岗村集体土地18.8034公顷。其中耕地4.1010公顷(水田3.4042公顷、旱地0.6968公顷)、果园0.7995公顷、林地9.3982公顷、草地1.600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8343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4275、其他土地0.3678公顷、建设用地1.1138公顷、未利用地0.1607公顷。征收土地四至范围为慈利县零溪镇锣鼓村、朝阳村、四坪村及岩泊渡镇岩市村、和平村、星明岗村,具体见征地勘测定界图。
  三、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构筑物补偿标准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24〕1号)、《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界市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张政发〔2018〕7号)、《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延用张政发〔2018〕7号、张政发〔2018〕8号文件的通知》(张政发〔2023〕9号)文件执行。
  1.土地补偿安置费标准:Ⅱ区域
  水田:72000元/亩
  旱地:59760元/亩
  园地:48240元/亩
  林地:48240元/亩
  恢复属性林地:57600元/亩
  草地:59760元/亩
  交通运输用地:59760元/亩
  其他土地:59760元/亩
  建设用地:59760元/亩
  未利用地:36000元/亩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9760元/亩
  2.地上附着物及构筑物补偿标准:
  地上附着物及构筑物补偿标准按照《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界市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张政发〔2018〕7号)文件执行。
  四、被征收土地所涉及农业人员安置
  1.货币安置:其安置费用已包含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中。
  2.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安置根据《慈利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慈政发﹝2024﹞5号)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具体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对湖南省人民政府建设用地批复文件(湘政地〔2025〕1735号)批准S307慈利朝阳至岩泊渡公路工程项目(一期)(增减挂钩)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有异议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湖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慈利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1日
(来源:慈利政府网)

上一篇:慈利县金慈街道铁桥村集体鱼塘大丰收,收获鲜鱼1.2万多斤
下一篇:金慈街道柳林铺村开展犬只免费狂犬疫苗接种活动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37

关注

177

粉丝

16413

主题
  • 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 微信

    站长微信

关于我们|手机版|玩慈利网 湘公网安备 43082102000138号 ( 湘ICP备12012604号-1 )

GMT+8, 2026-1-23 22:23 , Processed in 0.051709 second(s), 11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在此致以诚挚谢意!

CopyRight © 2011-2026 wancil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