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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县代理记账机构2025年度信用评价(试点)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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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县代理记账机构
2025年度信用评价(试点)结果公示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税务总局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代理记账机构信用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5〕47号),以及《湖南省代理记账机构2025年度信用评价工作方案》要求,我县代理记账机构2025年度信用评价工作已完成,现将本次信用评价初步结果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
  自2026年7月8日至2026年7月28日,共15个工作日。
  二、公示对象
  我县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存续代理记账机构,不含2026年1月1日后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机构。
附件1慈利县代理记账机构信用评价(试点)结果.jpg
  三、评价等级说明
  本次信用评价等级分为A级、B级、C级、D级、不确定等级五类:其中A级、B级、C级、D级为2025年度实际开展代理记账业务机构的评价结果;"不确定等级"仅适用于2025年度未开展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不纳入A级至D级评价范畴,单独予以列示。
  四、异议申诉及信用修复方式
  异议申诉:各代理记账机构对本次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填写《代理记账机构信用评价异议申请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核实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信用修复:根据国务院信用信息修复相关管理规定,代理记账机构存在行政处罚、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等失信信息,且已完成整改、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可在本次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主动向属地财政部门提交信用修复申请,申请时需如实填写《代理记账机构信用修复申请表》并附相关整改佐证材料,修复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对应失信信息不再纳入下一评价周期的扣分范围。
  联系电话:0744-3222032 邮箱:340401429@qq.com
  附件:
附件1慈利县代理记账机构信用评价(试点)结果.xlsx (11.31 KB, 下载次数: 13)
附件2《代理记账机构信用评价异议申请表》.docx (24.96 KB, 下载次数: 6)
附件3《代理记账机构信用修复申请表》.docx (26.02 KB, 下载次数: 5)

慈利县财政局
2026年7月7日
(来源:慈利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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