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勇主持召开慈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副主任朱澧、周毅、向强亚、高德保、许志华出席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朱爱民,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徐薇,副县长李依芳,县人民法院院长周金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郁媛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农工党九三学社医药卫生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委员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上发表的《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重要文章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上发表的《让愿担当、敢担当、善担当蔚然成风》重要文章精神;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
会议要求,要紧盯医疗、养老等民生热点,用好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监督方式,推动惠民政策落实;要立足县域实际,在生态旅游、特色农业等领域找准人大履职切入点,助力经济质效提升;要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愿为敢为善为,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要将学习贯彻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与落实县委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对照县人代会确立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抓好各项工作的推进与落实。
会议审议通过了《慈利县人大常委会2026年工作要点(草案)》。
会议强调,思想认识要再深化,县人大各专委会、常委会工作机构要以工作要点为引领,倒排工期,有力有序推进各项目标任务;履职重点要再聚焦,紧扣县委决策部署的重点、群众关注的热点、改革发展的堵点,强化监督、深入调研、精准发力,着力提升人大工作质效;能力作风要再锤炼,深学细悟党的创新理论,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不断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服务群众的能力。
会议交办了县第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承办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和法定职责;要抓好责任分解,县委、政府两办要牵头组织好交办工作,将建议办理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到各责任单位;要注重办理质效,承办单位要端正态度、严格程序、改进方法,用心用情办好代表建议,积极回应好群众关切;要强化跟踪督办,筛选确立好一批重点督促办理建议,完善“常委会领导牵头、政府部门领办、人大委室督办、代表全程参与”机制,推动建议办理工作质效不断提升。
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
慈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6年3月18日慈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许志华为慈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免去:
向强亚的慈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慈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名单 (2026年3月18日慈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罗翀为慈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龚少云为慈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慈利县公安局局长;
唐升为慈利县司法局局长。
决定免去:
朱泽欣的慈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雄林的慈利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汪华的慈利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万正红的慈利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慈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6年3月18日慈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汪俊渊为慈利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吴邦源的慈利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慈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6年3月18日慈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许俊为慈利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李靖为慈利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张晓哲为慈利县人民法院岩泊渡人民法庭副庭长;
李超为慈利县人民法院通津铺人民法庭副庭长;
苏芬勇为慈利县人民法院阳和人民法庭副庭长;
杨瑾锷为慈利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王怀林的慈利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职务;
苏芬勇的慈利县人民法院岩泊渡法庭副庭长职务;
李超的慈利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张晓哲的慈利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慈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去职务名单 (2026年3月18日慈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免去:
杜宏远的慈利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来源:慈利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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