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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警察代表国家行使执法权,肩负着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维持司法秩序、执行生效裁判等重要职责。在依法履职过程中,人民警察若遭受违法犯罪分子暴力侵害,不仅危害民警人身安全,更严重损害国家法律权威、破坏国家正常管理秩序。
5月8日,慈利县公安局苗市派出所教导员在处警过程中被张某抓伤、咬伤。获悉情况后,慈利县公安局党委第一时间看望慰问受伤民警杨志会,并坚定表明态度:坚决依法维护民、辅警合法权益,依法严肃查处袭警违法行为,决不能让民、辅警流血流汗又流泪,坚决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
在局党委的安排部署下,迅速成立专案组,并确定由治安大队牵头,观音桥派出所主办,迅速对该袭警案展开调查。
案件经过
5月8日10时许,慈利县公安局苗市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广福桥镇官见村发生纠纷。接警后,苗市派出所教导员杨志会带队迅速赶往纠纷地点。经现场了解,张某因婚姻问题与其公公刘某一家产生纠纷,一气之下故意损毁了刘某家的小门玻璃、自来水管、屋檐瓦片等财物,且情绪激动。
杨志会在多次现场劝解和教育张某无效后,准备将张某依法传唤至苗市派出所接受调查处理,遭到张某的暴力反抗。在制服的过程中,张某趁机突然咬向杨志会的右手手腕,并将杨志会的左手抓伤。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张某对其袭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慈利县公安局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来源:慈利公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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