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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法院:张家界宝居置业有限公司将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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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慈利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湘0821破4号之一
  本院于2026年6月2日作出(2026)湘0821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湖南辉达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张家界宝居置业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一案,于2026年7月6日指定湖南风云律师事务所为张家界宝居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张家界宝居置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6年9月10日前,向张家界宝居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西溪坪办事处新外滩1栋28层2813号房,联系人:卓鑫,联系电话:13787977090;孙瑞,联系电话:15874496559】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张家界宝居置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6年9月23日上午9时在本院(具体地点将另行由管理人通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慈利县人民法院
2026年7月9日
(来源:慈利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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