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慈利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慈利县2026年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 实施方案(第二批)》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政办公室,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慈利县2026年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实施方案(第二批)》已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慈利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26年9月14日
慈利县2026年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实施方案(第二批)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优化常态化帮扶资金供给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落实财政常态化帮扶的资金保障,根据中央、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要求,切实发挥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使用效益,将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支持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需要继续帮扶的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以下统称“重点帮扶群体”)产业发展、就业增收和乡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
二、使用原则
重点用于支持重点帮扶群体产业发展,提升产业帮扶质效,稳定就业的增收类项目,要建立紧密健全的联农带农机制。不超范围、不超计划使用资金,确保依法依规、合理使用,杜绝截留挪用,提高资金支付质量。
三、资金分配
以县常态化帮扶项目库为基础,按照到账金额分配6020万元,调整省派工作队和部分项目1749万元。结合相关单位工作职责和资金使用用途,按照“补短板、强弱项、不搞锦上添花”的原则分配资金。
(一)产业发展项目及实施单位(423.88万元)
1.县农业农村局:329万元。高质量庭院经济100万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109万元、秸秆综合利用120万元。
2.县民宗局:少数民族产业发展类项目49.88万元。
3.乡镇、村(居)自主实施产业发展类项目:45万元。
(二)就业保障类项目及实施单位(136万元)
县农业农村局:省域内交通费补助136万元。
(三)基础设施类项目及实施单位(5390.12万元)
1.县农业农村局:337万元。农村自建桥整治237万元、省级美丽乡村建设100万元。
2.县水利局:4456万元。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376万元、农村供水工程4080万元。
3.县民政局:革命老区发展项目75万元。
4.县民宗局:少数民族基础设施类项目17.12万元。
5.乡镇、村(居)自主实施基础设施类项目:505万元。
(四)易地搬迁后扶类项目及实施单位(70万元)
县发展和改革局:易地搬迁安置区维修改造70万元。
(五)部分项目调整建设内容(1749万元)
调整乡镇省派工作队驻村帮扶项目(800万元)、民宗局少数民族发展项目(79万元)、水利局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870万元)部分建设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本方案项目资金计划,制定详细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四自两会三公开”、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实施项目建设。
(二)各责任单位加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直达资金使用要求,建立项目台账,做好项目资金监管。
(三)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履行项目资金绩效管理主体责任,负责绩效目标申报、项目实施、绩效运行监控,并及时做好绩效自评工作。县行业主管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实施跟踪监督,重点围绕项目实施的真实性、全面性、完整性采取不定期抽查,及时纠正绩效目标偏差,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同时加大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力度,加强资金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1.2026年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计划表(第二批)
2.2026年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计划表(项目调整)
慈利县2026年常态化帮扶资金实施方案.pdf
(1.45 MB, 下载次数: 7)
点击在线查看此PDF文档
慈利县2026年度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使用项目计划表.pdf
(327.54 KB, 下载次数: 8)
点击在线查看此PDF文档
(来源:慈利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