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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县龙潭河镇:曾家坪发现清朝同治年间古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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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慈利桃源二县交界的龙潭河镇刘家坪旁有一个地方叫曾家坪,通过当地老百姓口述,这里曾经出过一位朝廷大官,以前这里人丁很兴旺,居住有很多户人家,如今这里却无比的荒凉,旁边的一座山上埋葬着许多的坟墓,记述着这里曾经的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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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家坪遗址
  如今在这块土地上,只在溪沟旁的一处碑文,碑文《皇恩砥柱》。我们通过碑文内容,可以片面了解到他的一点点信息,可是他的姓名却泯灭于历史的浩瀚海洋之中,无从查起,从碑文中的片面信息中我们了解到,他对家乡百姓的爱护,同时也显露了他那个时代的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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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拓印碑文的大致意思我已经了解,查阅历史书籍,我们本地却并无大清咸丰或同治元年曾姓官员,也许他并不姓曾。具体详细的内容还得专业的考古专家通过技术手段,将另一块更加模糊的碑文拓印出来就更加详细了。同时我也希望家乡的人民,对文物古迹的保护要更加的重视,也提醒大家不要破坏文物古迹,破坏文物古迹属于犯罪,会被判刑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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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规定,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来源:龙潭河风情网 作者:朱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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