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排2021年上级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县统筹办及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21]10号)有关规定和《慈利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年终稿)》(慈政函〔2021]132号 ),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同意,决定本次安排基础设施及产业发展项目资金1037.10万元(详见附件)。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慈利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慈办发〔2017]68号)的要求,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慈利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分配表
慈利县财政局 2021年11月11日 (来源:慈利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