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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法院巡回审判庭在江垭林场公开审理一起涉野生动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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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0日,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来临之际,慈利县人民法院将巡回审判庭“搬”至慈利县江垭国有林场场部,对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非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案件进行公开宣判。这场开在林场深处的审判,将“纸上的法律”变成守护绿水青山的“生动公开课”,当地护林员、林场职工和周边村组群众代表共计百余人现场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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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以贩卖为目的,长期在江垭镇及周边集市大量收购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储藏在家中用于出售。公安机关在其住所查获大量野生动物死体、冻体及活体。经鉴定,涉案物种繁多,其中不乏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毛冠鹿、红腹锦鸡及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花面狸、黑眉锦蛇、灰胸竹鸡、小麂等陆生野生动物。
  合议庭综合考量本案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性,依法对本案进行公开宣判。这一庄严裁判,不仅是对违法犯罪分子的法律惩戒,更是向全社会发出的明确警示:野生动物保护红线不可碰触,任何侥幸心理都将付出沉重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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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垭林场作为‘中国杜仲之乡’和国家级林木种质资源库,森林覆盖率高达94.68%,栖息着陆生脊椎动物190余种,这里是野生动物的乐园,绝不是违法犯罪的猎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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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判后,承办法官结合案情,就地开展法治宣讲。针对部分群众“抓蛇抓鸟换钱不算大问题”的错误观念,法官特别指出,无论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还是王锦蛇、华南兔等“三有”保护动物,均受法律严格保护,任何猎捕、收购行为都将面临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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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庄严的法庭走向翠绿的林场,从一纸判决变成群众心中的警戒线,本次巡回审判是慈利县人民法院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一次生动实践。下一步,慈利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化“巡回审判+全域普法”模式,将庭审现场搬至案发地、林区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法治成为生物多样性最坚固的“铠甲”,以司法之力守护好张家界的绿水青山,让万物在这片土地上安然生长,生生不息。
(来源:慈利法院 作者:熊梦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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