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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法院:温情司法护九旬老人,暖心处理纾困弱势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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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慈利县人民法院通津铺法庭成功处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切实帮助伤残当事人王某的九旬老母亲争取到了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柔性司法关怀困难弱势群体。案件妥善解决后,王某委托律师专程送来锦旗,上书“人民好法官,百姓守护神”。这起“小案”背后,是基层法庭对弱势群体生存权益的敏锐回应,也是“一次性实质解纷”理念的生动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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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场车祸,压垮一个家庭
  2021年4月,王某驾驶电动二轮自行车被张某驾驶的轿车碰倒,致躯体五级伤残、精神九级伤残,至今瘫痪在床。作为家中唯一劳动力,王某此前独自赡养九旬母亲、抚养女儿。首次诉讼中,因法律知识欠缺,王某未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款消耗殆尽后,女儿微薄收入难抵康复费、护理费和老人日常开支,家庭陷入极度困难。为保障母亲基本生存权益,王某再次起诉,要求张某及保险公司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
  快速响应,为高龄老人开启“绿色通道”
  “这个案子不能拖,老人家年纪大了等不起。”通津铺法庭在了解案情与当事人家庭现状后,深知这笔赔偿款是维系老人晚年生活的关键,而这个摇摇欲坠的家庭耗不起漫长的诉讼。为此,通津铺法庭立马开辟快速通道,对案件加急办理,压缩审理流程,全力加速纠纷化解。
  争议焦点:“一事不再理”还是“新诉请”?
  “这个案子之前都判过了,怎么又起诉我们?我们不可能赔这笔钱,如果法院判了,我们一定会上诉。”案件初期,被告方提出强烈异议,认为同一事故已经判决,为何再起诉?法院不应重复受理。保险公司亦认为赔偿项目已终结,拒绝再次赔付。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面对被告方的疑问,承办法官并未止步于程序性答复,而是向被告方细致阐明:本次诉讼请求为被扶养人生活费,属法定赔偿项目,且前诉未涉及,不构成重复诉讼,权利救济通道始终敞开。同时,法官将原告家庭现状客观告知被告:原告重伤致残失去收入、九旬老人无人依靠、独生女儿苦苦支撑,这两万余元生活费不是贪婪之人的狮子大开口,而是一个被逼到绝境的家庭最现实、最迫切的无奈。
  从对抗到共情,调解打破“零和”僵局
  开庭前,承办法官曾组织调解,但因被告抵触强烈,调解未果。法庭及时作出判决,支持了原告主张。然而被告不服,明确表示上诉。承办法官深知,一旦上诉,周期漫长,九旬老人等不起。于是法庭在判决后主动与双方进行多次沟通,被告方逐渐放下对立情绪,保险公司主动核实标准,张某也对老人境遇表示同情。最终,被告方按照判决书爽快履行了法定义务,一次性赔付被扶养人生活费二万余元。原告一家悬了多年多的心病,就此落地。
  锦旗背后:司法有尺度,更有温度
  案件办结后,王某委托律师专程送来锦旗。“老人出行不便,特意委托我们来表达心意。”短短一语,分量千钧。这面锦旗,是瘫痪在床的当事人无法起身的致谢,是九旬老人晚年安稳的注脚,更是对法庭的一份无声鞭策——每一起看似不起眼的民生小案,都可能是一个家庭的全部希望。
  此案是通津铺法庭践行司法为民、聚焦困难群众、暖心帮扶弱势群体的生动实践。下一步,通津铺法庭将持续兼顾法律尺度与人文温度,时刻关注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当事人的急难愁盼,用心用情有力办好每一件民生案件,以有温度的司法守护群众安稳生活。
(来源:慈利法院 作者:谢瑞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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