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进一步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张家界市民政局、张家界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2021年“提高城乡居民低保水平”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决定提高全市2021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及救助水平。
2021年,省、市政府新增“提高城乡居民低保水平”列入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对标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发布的低保和补助水平,慈利县民政局联合县财政局主动作为,迅速出台全县低保、补助水平提标文件。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4000元/年提高到4300元/年,月人均救助水平由2020年的225元提高到235元,即农村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一类对象359元/月人平(4308元/人/年)、农村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二类对象245元/月人平、农村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三类对象195元/月人平;农村普通低保A类245元/月人平、B类195元/月人平、C类145元/月人平。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每人每月550元执行,人均救助水平提高到374元/月人均,即A类482元/月人平,B类382元/月人平,C类282元/月人平。 城市低保于2020年11月提标到位,农村低保于2021年3月提标到位,并补发2021年1-2月的增发部分,截止2021年9月30日,今年全县共发放1-9月城市低保金1399.7936万元,农村低保金2914.3646万元。
零阳镇南街社区残疾低保对象郑某某表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给我们家庭带来了很多的帮助,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更是让今年低保标准比去年增长了一些,虽然增长的数字听起来不算多,但是这些也在我们家发挥了一定的作用,让我们收获了满满的幸福感。”
(来源:慈利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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