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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网友借枪打猎,慈利一男子被认定犯非法持有枪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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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慈利县人民检察院近日依法认定何某某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
  经审查查明,2015年3月期间,犯罪嫌疑人何某某通过聊天工具加入一户外狩猎群,出于好奇遂在狩猎活动时偷偷留下部分猎枪子弹,并从一名群成员手里借来猎枪两支,用于自己狩猎。后在前往狩猎的途中,因形迹可疑,被公安民警查获。经鉴定,何某某持有的枪支均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定义的枪支。何某某非法持有枪支两支的行为虽暂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已触犯了刑法。
  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持有、私藏枪支、弹药属于违法行为,希望大家不要出于好奇或打猎喜好等心理而去购买、持有、私藏枪支,同时希望家中有此危险品的市民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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