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一男子不戴头盔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被处罚款450元
近日,慈利县公安局通津铺派出所上演了一幕“剧情反转”,一场“寻车”事件,却牵出了一起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事件回顾
4月7日,通津铺派出所接到县局情报指挥中心转警:一男子报警称其停放在杉木桥乡某路段没油的摩托车不见了。接警后,民警迅速联系报警人,在询问车辆停放位置和车牌信息时,男子支支吾吾、无法准确描述。
4月8日,车辆被找回,面对民警的追问,报警人卓某杰终于坦白:“都是没有的……”原来,他不仅没考取摩托车驾驶证,就连驾驶的摩托车也没按规定悬挂号牌,属于典型的“双无证”违法上路。在驾驶过程中,他更是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查明情况后,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交通安全教育,并讲解了无证驾驶、无牌上路、不戴头盔的风险。最终,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三项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450元的处罚。
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罚款50元。
车辆未依法注册登记,罚款200元。
无证驾驶摩托车,罚款200元。
警方提醒
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驾车上路前,务必取得相应驾驶证,为车辆依法登记上牌,佩戴好安全头盔,拒绝非法改装和危险驾驶行为。让我们共同遵守交通法规,为自己和他人的出行安全保驾护航!
(来源:慈利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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