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小利吃大亏!慈利三人因出借银行卡帮电诈洗钱被查处
近日,慈利县公安局溪口派出所获悉线索,发现辖区李某、陈某、杨某保出借银行卡涉嫌违法犯罪。掌握线索后,民警立即调查取证,将其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李某、陈某两人将自己的银行卡出借给好友杨某保,杨某保将卡交于“上线”用于接收资金,在资金到账后立即进行银行取现并转交,并支付其相应报酬。为获取报酬,李某、陈某选择提供银行卡信息并配合进行收款、取现操作。最终,李某获利1200元、陈某获利300元,杨某保获利1100元。这些被接收的所谓的资金,实为电信网络诈骗的赃款。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李某、陈某、杨某保3人如实的供述了自己将银行账户出借给他人使用,并配合进行收款、取现操作的违法事实。目前,3人已被慈利县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随意出租、出借、出售银行账户、电话卡、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均属于违法行为!一旦被不法分子用于犯罪活动,卡主本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甚至面临刑事处罚。请广大群众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信息及“两卡”。坚决拒绝一切租、借、售卡要求!切勿因贪图小利或顾及情面而触碰法律红线!
如发现相关线索,请立即拨打举报电话,或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
(来源:慈利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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